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办公室
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 项目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7 13:32:53 点击数:

各特色高水平学科、特色高水平专业: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要求,按照《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7号)《关于公布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吉教联〔2018〕73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教联〔2019〕7号)文件规定,现将吉林财经大学迎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首批立项建设的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见附件4)均应参加本次验收。建设期间学校已自主撤销或计划于近两年自主撤销的学科或专业可不参加本次验收,经省教育厅等省直相关部门核实后予以除名。

我校首批立项建设的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公共管理学。

我校首批立项建设的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为:日语、经济学、税务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金融学、法学、经济统计学、电子商务。

二、验收内容、验收方式、结论及应用参见附件1相关要求。

三、工作流程

1.学科验收。各特色高水平学科上报首轮建设周期总结报告(附件5)、校内自评报告(参考附件7)和验收成员表(附件11),并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自评打分(跨多个学院的学科请自行组织专家开展自评打分),上报自评打分表(附件6),于8月14日提交电子版材料至xkb@jlufe.edu.cn,联系人:徐真。

2.专业验收。各特色高水平专业上报首轮建设周期总结报告(附件8)和校内自评报告(参考附件10),并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自评打分,上报自评打分表(附件9),于8月14日提交电子版材料至825951108@qq.com,联系人:石伟华。

3.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自评,自评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专委会审议。

4. 8月21日在校内公示自评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学科专业要认真做好验收材料的收集梳理,如实反映首轮建设周期建设成效,填报数据要详实准确,文字表述要精练得当。

2.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要求开展材料审查工作,相关学科专业要杜绝数据造假,避免人员、项目交叉重复使用等问题,确保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五、工作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各相关学科专业要认真准确填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研究生学院、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资产处、图书馆需派专人提供填表数据支撑。暑假期间为便于本次工作成立微信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图片,请学科专业数据填报人员、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7月30日


  • 友情链接:

电话:0431-84539880                       邮编:130117

邮编:13011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16号 备案号:吉ICP备10200631号-2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